员额法官个人工作总结(员额法官)
导读 此项制度在我国现在还仍未正式确立,仅仅是一种学术建议。2、它是指淘汰不合格的法官,建立法官职业化的一项制度。要求法官一律从通过国家...
此项制度在我国现在还仍未正式确立,仅仅是一种学术建议。
2、它是指淘汰不合格的法官,建立法官职业化的一项制度。
要求法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拟录用法官人选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法官。
3、可以参考西方的法官制度。
因为知识有限,不足的地方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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