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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多少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导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原则上只对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才能科以刑罚,但是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8类暴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年龄特别规定为14至16岁,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

最后对于已满75周岁的故意犯罪的从轻、减轻处罚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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