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有什么区别(派出机构)
导读 按照行政法的规定:派出机关,是指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根据《...
按照行政法的规定:派出机关,是指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机关有三类:1: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候”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若干派出机关。
2:由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候”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是指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的机构。
比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派出所职权的规定。
它们二者的联系是:它们都是被行政部门赋予一定的权力,代行职权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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