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解释学(解释学)
解释学是关于与文本相关联的理解过程的理论,解释学的核心就是寻求回答对于一个给定的文本的有效解释何以可能的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研究如何有效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它与解释学有着密切的关系。
解释学所主张的理解观、主体间性等思想对于我们理解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给与了很多的启示。
1“理解”的涵义在现代解释学看来,人与物、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最普遍最重要的关系就是理解关系。
解释学的“理解”是对于文本的理解。
文本作为理解对象,既表现为符号系统,也表现为意义,理解的实质则是把握文本的意义。
关于什么是“理解”,在解释学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是传统解释学的“复原说”,就是通过作者的理解来重建作者的原意,以达到理解与作品原意的一致。
传统解释学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为代表。
传统解释学认为,意义和真理早已存在于文本里,他是作者赋予和给予的,读者可以超越时空的距离,去恢复文本固有的和不变的意义,即作者的原意。
施莱尔马赫把理解概括为“避免误解”,将解释学视为“避免误解的艺术”。
他认为,由于解释者与作者存在着时间上的距离,作者当时的用语和词义以及整个时代背景,消除自己的成见,恢复文本的历史情境和作者的心理,再现作者的原意。
第二种观点是哲学解释学的“意义创造说”,代表人物是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
哲学解释学认为,任何理解都依赖于理解者的前理解,那种试图消除成见的“复原说”仅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人不会生活在真空之中。
在有自我意识和反思之前,他已经对事物有了先见。
文化背景、传统观念、当时的知识水平和思想状况等方面的存在就为他所有并且深深地影响着他的理解。
理解是主体性的自我理解。
哲学解释学学认为,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
海德格尔认为理解和人的存在是一体的。
那么如何达到自我理解呢,伽达默尔认为,解释学过程的真正实现不仅包容了被解释的对象,而且包容了解释者的自我理解,自我理解发展着自我“可能”的经验世界,这个过程是永无止境的。
人在存在中理解自己的世界、理解历史与文化、在理解“他者”中达到理解自己,达到自我反思、自我超越。